应届毕业生有关见习期说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12:04
我是08年应届毕业生,今年5月份经亲戚介绍进入一家船舶私企工作,当时进公司时,董事长和负责人事的经理说试用期3个月,但3个月后,当我提出要转正时,负责人事的经理却说我是应届毕业生,公司人事行政制度里规定应届毕业生进公司有一年的见习期,过了1年见习期才能转正,我们公司还有个女孩子也是08年应届毕业生,她比我早进公司2个月,当时她3个月之后,填过转正申请表,但因为她有工作失误,所以那个转正申请表上的意见是延长试用期3个月。
现在公司在整理公司员工的合同了,所有员工的合同要重新签订了,所有员工除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外,还有一份合同补充协议,这个是因为社保的原因,但我和那个女孩子的合同上签订年限是1年,规定试用期是1个月,从9月1日到9月30日,但这之前我已经在公司工作4个月了,更气的是我的合同补充协议上,竟然又写着见习期8个月,从9月1日到09年5月,后面还写着:试用期、劳动报酬与劳动合同书不一致的以本协议补充为准。

我想问下,关于见习期和合同方面,公司是不是违法了?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很急,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人事给予解答。谢谢
2楼的说的什么话?估计你也不懂法吧,我前面都说了,是私企,现在什么单位有见习期?除非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这是有一年见习期的,看你混知道也蛮久了,怎么不在上面看看有关于见习期的说法呢?

见习期确实是违法行为,这点我在见习期词条中已经给予解释了,当前只要是企业都不得实行见习期,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但社会上各类企业也出于一定的目的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制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试用期。但鉴于我国当前的法制情况,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尚比较困难。

你自己都说:现在公司在整理公司员工的合同了,所有员工的合同要重新签订了

也就是说他们的合同有可能有更改,现在改成这样了,就这样跟你签罗

而且他跟你签的是见习期8个月,已经很好了,没把那试用期去掉,你还想怎么样呀,都没叫你再见习12个月

现在的毕业生就是挑剔呀,估计你也不会做得长久的了

如果你想得到专业的回答还是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吧,几句话很难讲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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