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费的解答!跪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5:46:46
我在奥运期间从事奥运安保值班工作,6天一个班,每次值班到半夜12点,第二天给一天休息,我想请问一下在第二天给休息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要求支付加班费?
我是在社区工作,本职是微机员。奥运期间安排我们去火车站接访,6天一个班,每个班值班到12点回家。值班后的第二天白天给一天休息。这样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不?有人能解答没,着急啊!

假如你不是志愿工作者,根据劳动法,是可以要求给加班费的.法律规定,一周的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周一至周五8小时外的工作时间算加班,按1.5倍支付工资,周末加班按2倍支付加班费.但也可以不付加班工资,在以后的工作中给予补休

那要 看你签约时有没有这条 没有的话那是不给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