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追究三鹿的形像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3:44:36
会追究三鹿的形像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吗?

明星代言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明星代言是市场广告宣传的一种形式,目的是借助名人明星的社会号召力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扩大产品的社会知名度,从而产生“捆绑效应”,明星的名气越大,则代言产品的社会影响力越大,市场销售量随之提高。

明星在法律上只是个自然人。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名人明星不构成一个法律上的特殊主体,故要求明星承担超出普通公民范畴的法律责任显然于法无据。曾经有律师上书人大常委会要求修改广告法,增加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该律师不了解《广告法》的内容,对法律缺乏深刻地认识,结果没有产生任何修改法律的实际效果,倒是达到了炒作自己的目的。这种炒作也同样是希望利用“捆绑效应”来出名,以求自己也变成“名人”。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再度引起人们对明星代言广告问题的注意。其实,并不是明星本身出了问题,而是明星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而明星代言不等于明星要承担审查或者担保责任。明星也是普通人,不一定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去辨识产品的真伪,何况三鹿奶粉据说曾经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产品质量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自身也有较为先进的质量检验设备。这样的产品如果都不能代言,那么全世界的广告业就不存在了。在西方国家更为严格的法律制度下也没有禁止明星代言的规定,我们也不应当将三鹿奶粉的法律责任归咎于代言广告的明星们。

三鹿奶粉应当定性为“事件”,而不是国务院所宣称的“事故”。定性为“事件”的根据是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涉案人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其恶劣,非“事故”所能涵括。明星们显然不是违法犯罪分子的同谋,他们和三鹿公司的广大职工一样,并不知道事件的真相,他们没有违法犯罪的共同故意。他们代言本身是出于善意的动机。其实,受蒙蔽的又何止他们,众多的消费者、三鹿公司的广大职工以及不明真相的政府主管部门等都是受害者,所以,我们不要过多地苛责明星们。当然,明星应当更加注意自己代言的产品,自觉抵制不法厂商的诱惑,增强社会责任感,不辜负人民大众的厚爱。

不会的。因为形象代言人与奶粉的事故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他是被雇用从事代言宣传活动。就像你也可以被雇用朗读一篇文章或广告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