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如何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50:49
我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07年9月的房产证,国土证还没办下,我的名字.我于07年11月结婚,房子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欠了银行12万,从06年12月开始还贷款,首付税费装修家电等全部是由我个人婚前出资购买,都有正规发票证明.现在我要离婚,请问这些房子哪些部分是需要与男方分割的?是不是只有共同偿还按揭这部分?房子现在有很大增值,分割时要考虑增值部分吗?谢谢!

你是在07年9月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是你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你有义务归还一半给男方,另外因为房产所有权是你个人的,增值部分由你个人享有.

应该按比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