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房租违约问题,请教专业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9:29:45
三个月前,我和几个朋友一起租了3室一厅房子,租金是3000元,约定租期一年,后来在租住当中因为各种原因有点矛盾,所以就在快到期前几天搬了出去,因为另外一个人还想住,所以就没对房东说了,想省点违约金,没想到,等我们一搬出去,另外一个人就对房东说,我们违约了,而他没有违约(他说他没搬出去),所以他对我们说,违约金我们几个搬出去的人付,而他不用付。。。

所以我想问下,他这种不付违约金合法吗? 当时签合同时是我们几个人一起签的(包括他),而现在其余几个都搬出去了,只有他一个人还在住。

我们的想法是,明天去把违约金付了,水电费结清。。但付违约金应该是所有人平摊吧?

还有个问题就是,我们搬出去没提早对房东说,到期的前一天才搬出去。(就是因为想省点违约金),所以不知道要承担什么责任?

想问下专业人士,我现在如何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明天就要跟房东交涉了。。。。。

请大家帮帮忙了。。谢谢了。。

专业点的啊。。

您好!因为当时签定租赁合同时候,你那个朋友和你们是一起签定的,所以他也是该租赁合同的主体,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朋友的说法是完全不合适的,如果你们确实违反了你们所签定的租赁合同上的相关条款,你朋友也一样有义务支付违约金。
所以你们跟房东直接的纠纷,你们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但个人意见,因为数额不大,建议你们协商解决,打官司或仲裁都是下下策。能自己解决掉最好。现在的人还都是很讲人情的,多跟房东协商一下,应该很好解决问题的。

我是做房产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
但是我想问的是你们的合同是怎么写的
以我的经验,合同应该是写:在搬出去提前多少天就得多房东说明
而你们(除了其中一个)直到最后一天才说.
这写的原因就是其中一个声明想继续住
现在你们可以说:有其中一个要续租,所以你们没有提前说明,你们多数人可以把责任推倒他一个人身上,因为你们的现在的局面是他造成的,他该受到点处罚.那就是违约金

怎么会违约呢?你不是已经吧租金给他了吗?就算不住也不算违约呀。既然到期了他不想走那就让他一个人继续续约,这样跟其他人没什么关系的。只要吧该结的水电费和物业取暖(在房主不包物业取暖费的情况下)给交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