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儿有规定的,买东西太少是不给开发票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31:26
前几天,我去深圳宝安石岩裕华文体城买东西当时我只买了15元的办公用品,买完单后,我就向他们索要发票,那里的店员说:“你下次再来买东西累计在一起来开嘛。”我说:“不行的,我这次买东西是要报销的,你给我开吧”。那店员说:"我们这儿有规定的,买东西太少是不给开发票",我说:‘为什么?’店员说:“我们店里发票不够用,只有买很多钱时才能开发票,你买的太少你就去亿康文体城买吧(亿康文体城是另一家),在我们这买太少就是不给发票的。”听的我气死了。我想问我遇到这种情况我该用什么或者我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利益呢?郁闷呀!

从严格意义上说,该店属于逃税行为,他们只是找借口逃税,有些地方,消费几块钱的你可以上税务机关投诉,也可以向税务稽查局投诉。如果你有急事,可以不在他们那里买,并且仍然可以去投诉!
我国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税收为物质基础。在我国每个公民都应自觉纳税。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
自觉纳税是公民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每个公民应该自觉诚实纳税,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偷漏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违反税法的现象。这些行为,即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直接影响个人的健康成长。因而,我们必须坚决同任何违反税法的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责任感,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以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也可以累积几次一起开的。让她给你先打张收据

直接去工商部门投诉他们

可以投诉呀!!应该开的,无论多少钱

那个发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