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4:20:54
我的弟弟在北京被一辆三轮车撞伤了,三轮车车主当时正在载货,是为一家牛奶公司工作,我弟弟当时骑电动车,他以很快的速度撞伤人。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不愿意赔偿,后来松口愿意赔300元,但我弟弟伤得不轻,医药费用了近一千,另我弟弟的电动车完全损坏不能再用。请问我是否应该起诉他,另外他的工作单位有无责任,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我更想知道他公司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因为撞伤的人是个打工的也不一定很有钱。另外他现在是一点都不想承担,一直在拖。

可以起诉,既然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可要求对方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及误工损失和电瓶车的修复费用。

可以起诉,至于他的工作单位有无责任,要看车主是谁了,如果车主是肇事者自己的,就不管单位的事,这个要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