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区别?SOS,好的话追加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09:29
在一篇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
"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于20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经历了由部门规章到国务院条例,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为单项法颁布的发展过程。"
如果照这句话的理解就是二者都是法,可是照字面上的意思却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才是一项法律制度,由它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的行为.
到底是什么?, 还请高从指点一二,一定要详细且参考价值高,就会给追加分.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始于70年代,比如某个地方要建设一个化工厂,为了搞清楚建设该厂对周围环境会造成多大影响,则必须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来评估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大小.
这项工作目前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则必需要有各种规定,如"什么项目需要进行评价?需要由什么人来评价?如何保证评价的公正性等问题."因此国家环保局就出台了一个规章,来规定这些内容.后来随着工作的进展,环境影响评价这项工作牵扯到很多部门,由于只是环保局的规章,其它部门可以不履行,为了更好的履行,则该规章上升到国务院条例的高度,最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现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就是由原来环保局的规章制度演变而来的.上升到法律层次后,所有部门及单位\机构等都必须遵守该法.
通俗一点就是环保局的试行规章被上一级部门认可,最后被全国人大认可,变成了法.
明白?

这个应该好理解吧,譬方说计划生育是一项法律制度但不能旧的非带个”法“字吧。环境影响评价也是如此,他应该是行政实施的一项法律内容,再如人口普查是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应该是一样的啊。而环境影响评价法则是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具体细则,权限,权利义务等,来约束此工作依法开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