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了20天不干了他们要扣除我12天工资这符合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2:08:55
我想要拿会我自己应该得到的那份工资

不合法,你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不合法.

2.应当要支付你实际工作的天数的工资.

3.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当然不合法,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日在7天以上的员工,公司必须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只要你能证明你在那个公司工作了20天而他又不能证明你在工作中有失误给他公司造成了任何损失,他就惨了。

你在干活之前签合同了吗?口头也可以 的。照合同就没错
如果他有理由说你的突然辞职给他造成了损失,他可能还可以起诉你,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