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该怎么算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0:42:00
我们公司是进出口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净利润*适当税率,是不是不同公司,不同性质的企业,所得税的算法不一样啊,应该怎么算,我想多了解一些,请大家不吝赐教!

所得税如果是查账征收的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_纳税调整项目

如果所得税是定率的企业的话,

应纳税额=营业收入*应纳税所得率*25%(20%)

有的企业是核定征收的,所得税是税务部门核定的额度,或税率
另一种是查账征收,就用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用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其中税率分为一般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20%,西部大开发10%,2007年3月16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5年过度期优惠政策,08年基本税率为18%,09年20%,10年22%,11年24%,到2012年与内资企业一致,为25%。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款的依据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收入”一节进行了诸多创新,除了继续沿用“收入总额”的绝大部分规定外,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首次引入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概念,并对“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收入总额。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这一规定拓宽了收入总额的范围,将“接受捐赠收入”列入收入总额。

二、不征税收入。新企业所得税法首次引入了“不征税收入”的概念。新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这些不征税收入是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果对这种性质的收入征税,会导致无意义地增加政府的收入与支出成本。

三、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也就是说,政府可以根据经济政策目标的需要,在一定时间免予征税,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