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企业的学生实习争议处理,望得到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9:32:58
我校与一工厂签订一协议,协议情况如下:

我学校与工厂协商,安排一批在校学生(100人)进入到该工厂实习,约定实习期限为4个月,并且在学生入职满两个月后厂方补助学生来厂车费每人250元,但如果学校方在合同期未满时擅自将学生撤离,则学校需向厂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在合同上,厂方明确注明工厂是正规经营的企业。

但在学生在工厂实习工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如下:

1、学生每月只可休息一天(每月的最后一天),如果在星期六或星期天任意一天或两天不上班累计三次则作开除处理。(也就是只有两次机会)

2、学生在厂工作每天的工作时间为11小时以上,正常情况下为12小时/天,特殊情况下甚至达到20个小时/天以上。

3、学生与厂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明确写明如需辞工可提前七天向部门提出申请,很多学生由于工作时间太长而提出辞职申请,但很少能够被厂方同意。

4、厂方每月发放的工资,即便从公司所发的工资单上实际算起来都有大部分学生的要少几块钱。

5、有个别学生在辞职单到期后,厂方还要求其继续在工作岗位上班(但并未支付工资)。

我想咨询的是,我们现在学生实习还未达到四个月(但已满两个月),由于学生强烈要求辞职回校读书,经与厂方协商达不到目的,而且厂方答复如果学生这个时候撤离就按所签合同,不但不支付车费还要求我们支付违约金三万元。这是否合法呢?我是否能以上述5点为由而提出学生撤离工厂呢?

朋友,你好:
你学校与厂方属于合同关系,如果前期合同对于学生的劳动条件、劳动保障及薪水有约定,那么厂方的行为实际属于违约,而且是严重违约,因为厂方的在侵害实习学生的人身健康和心理健康,假设你们的学生中有部分为成年,那么厂方的违约行为就更严恶劣。
合同法规定,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根本目的无法达到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学生实习,是为了一定合理的锻炼目的,厂方的行为已经属于根本违约,学校当然可以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对于厂方的根本违约行为,学校方倒是可以追究其责任,对于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
有人回答说申请劳动仲裁,所要加班费,这是错误的,因为学生与厂方之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关系,因为他们是短期实习为目的,不是短期打工。但是厂方的行为属于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最多只可以参照劳动法处理一些相关问题,尤其是超长时间工作,这个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同级政府反映,要求查处。
最后说一下,如果要解除合同不承担责任,或者要追究厂方责任,注意取证,需要保留工资记录、厂房给学生的规定等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不包括 法律援助?我与一台资企业万冠塑胶(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和名誉侵权案”,希望得到建议! 我是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的学生,马上出去实习,有许多企业到学校来面试,会提哪些类型的题目来问?及注意点? 经济类学生就业,浙江大学与南开大学哪个好?企业更喜欢哪所学校的学生? 企业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能否作为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判案的依据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 实习单位要我出示学校的学生实习证明,有这种证明吗? 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合同争议不能解决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要向学校交纳实习管理费么?实习管理费是乱收费么? 实习单位与学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