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进 伤害案件的流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2:32:58
我和两个朋友喝酒后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把他打了,当时我们三个人全都喝多了。具体谁先动手的根本不记得了。事后其中一个朋友先给他了一部分医药费用,然后他就改了供词 就说我和另外一个朋友打的,没有我那个朋友的事了。现在伤害坚定为轻伤,派出所希望我们能调解,这种情况调解完以后,他们还有权利起诉我吗?
另外现在伤害案件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如果他的轻伤鉴定下来了,在派出所还能调解吗?

这些法律上认定属于故意伤害,其受理纠纷调解程序 如下,请您看看

一、民间纠纷一般予以当天受理调解。
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构成轻微伤的可以由警署调解。构成轻伤以上的(含轻伤)依法按刑事案件程序办理,或者按自诉案件程序办理。
三、因民间纠纷引起公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警署调解时做到:
1、做好证人笔录;
2、做好当事人双方陈述笔录;
3、造成人身伤害需验伤的开具验伤单到指定医院;
4、了解伤害程序和财物损失详情后,由民警会同当事双方共同协商调解;
5、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协议书;
6、当天调解未成功的,当事双方为同辖区居民,则移交该段社区民警处理;否则可约定日期再次调解;不愿接受调解的,在做好取证工作,写好调解报告,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其实可以调解,即使在调解完之后他们也可以继续起诉。

但是轻伤,一般是作为民事案件来处理的;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是典型的民转刑案件,(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可以调解。但调解只是解决你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不能调解的,一般调解时受害者提出要求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若你赔偿了,说明你有悔过表现,按法律可以从轻处理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你因喝酒口角纠纷把他打了,社会影响不大,犯罪故意不明显,从轻处理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就偏向于不追究了,但你在签调解协议书的时候注意要求加一条款:受害者对你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同时你还要要求受害人写一份申请书向公安机关申请放弃追究嫌疑人(你及你朋友)的刑事责任。这样你才有可能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就不用被逮捕(刑拘恐怕是难免的)就不会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