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07:12
我进公司跟公司签的是二年的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公司要把我调到上海去理由竟然是这边的职位有领导的老婆要过来。我不愿意,公司可以因为我不服从安排这个理由把我开除吗?
请各位朋友帮忙下,急,谢谢
合同还有一年多才会到期,想想真是过份,根本就是变相的开除,想让我自己打辞职报告。

不可以。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所以援引以上法律适用条例,你有必要告诉你的单位,他们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有几种选择:一是与公司商量达成协议,双方就某些实质性的条件达成谅解,二是解除和约就要要求赔偿,三是和解不成申诉至仲裁委员会甚至是法院。

合同签了是没办法开除你,但是可能会影响日后关系,或者等你的合同期到了再开除掉
如果你觉得做下去还是不错的你就听从公司的安排好好做吧。。。
如果你觉得做下去没意思的话你最少也要等到合同期到才辞职。。。
合同期间公司有权不批准你辞职。。。你要三思啊

我不是什么律师,但是我接触过类似的事情,
领导的老婆要过来,不能当作是把你调走的原因,你可以不同意,如果因此把你开除的,没关系 申请劳动仲裁,对你肯定要赔偿的。
但是建议你衡量下 你在这里工作和 开除的后果。考虑这边的工作环境 收入 和前途,如果调出去了 相差不大的话,我觉得没必要弄僵。毕竟两边工作都是有将来的!如果到时被开除,反而一时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得不偿失 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