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提供关于作家的创作目的的资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26:41
作家的创作目的、社会使命之类的资料?

文以至用,这是文学创作最基本的信念。

抛开文学两个字不谈,单单拿创作两个字来说。创作的定义,应该是指将已有材料通过自己的方式组合起来,构成新的事物。符合这个定义的行为其实非常的广泛,书法绘画是艺术创作,企业改革是效益创作,包括烹饪和耕种也都是生产创作,再把定义的范围拉大一点,就连人类的诞生本身也是一种创作。创作的类别繁多,但都有一个最根本的共同点,那就是所创作的事物,应该是对人类有用的。艺术创作用以欣赏,效益创作用以增收,生产创作提供人类活动的最基本条件,而每一对父母也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可见,创作本身就是一项有意义或者说有潜在目的性的行为。那么,文学创作应该也不例外。

文章本就是用来给人看的,这本没什么可说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文章都值得一看,也并不是所有的文章都是“有用的文章”。什么叫做“有用的文章”呢?从我的理解来看,所谓有用,就是值得一读。一篇有用的文章,要么可以让读者从中获取客观的信息,要么可以让读者得到心灵的感悟。文学作品的种类有许多许多,每一种都有其自身的“用途”。散文诗歌可以宜情,杂文社论用以叙事,小说故事则可以放飞读者的想象,放松人的精神。即便是闲言随笔这样的看似写给作者自己的文章,也可以让读者从中体会和分享作者的心情与感受,一篇好的随笔甚至可以引起一代人的思考和改变。无论是什么类别的文章,可读性和深度都是文章本身“可用度”的重要标准。由此就可以推出一个结论,“可用度”越高即越有用的文章,便越是好文章。像席慕容的诗词散文和金庸的武侠小说,皆属于各自文学类别中的上品,受到全国人民的喜爱;鲁迅先生的杂文以及一些世界名著更是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因而让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都视如珍宝地读下去,传下去。这些文人所写的文学作品类别不同,但都可以让不同层次的读者从中各取所需,得到自己的快乐或感悟。像这样的文学作品,绝对堪称是“有用的文章”。

真正奠定路遥创作基础的作品是《人生》。当路遥年轻时不停地奔波在城市与乡村时,他最为熟悉的生活即是“城市交叉地带”,充满生气和机遇的城市生活对于象他那样的身处封闭而又贫困的农村知识青年构成了一种双重的刺激,不论在物质还是在精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