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0:44:44
我不想在原单位上班,想解除合同,但还在试用期,个人认为没关系,就旷工7天,让原单位自己辞退我!我想知道我是不是违法了!
还有必须提到的就是我和用人单位签的合同别人都说不合法!因为我们这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一份厂里还有一份劳动局,但和我签的是2份的,劳动局没有。而且也不是用的劳动局的合同,厂里自己定的!

不想干,还在试用期,辞职就是了.当然,你不说明不去上班,影响不好,毕竟还在合同期内,只要签订了合同,不管有没有到劳动局备案,都有效力

那就要看你的运气了~~ 如果你事先签合同的时候 就考虑到这些 那就好了 问题是你的合同已经签了 你旷工 要看单位想不想辞你 如果不想 你还是得做完试用期 而且应该是要扣工资的 签合同就是用沉重的违约金来约束中途想跳槽的人 所以 劝你还是坚持做完试用期吧 也算是个教训吧 现在 在外面 签字要负的责任是很大滴~~~ GOOD LUCK~~

1.劳动局即使没备案,也是有效的!但要视合同内容确定其法律效力
2.你的行为不违法!但是,单位可以追究你旷工为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

1、其实在试用期,你跟单位说一下即可离职;而不必旷工,等待单位辞退你。
2、如果单位追究你旷工,会在你的档案里说明提前与你解除合同的原因,所以对你将来找工作是有影响的。你需要与单位好好沟通,争取你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解除),避免你的将来受到影响。
3、你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单位法人章和合同章,不论是否在劳动局备案都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