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忙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1:57:46
我的房子是在07年的9月1号租的,是交的一年租金,到08年的9月10号到期。到期后我再交了一个月的房租,但房东却说到10月1号到期。还拿了另外一份协议书出来,我手头上的协议书是我自己签的名。房东手头上是我爱人的姓。我想知道是我手头上的协议书起效呢还是他的起效?日期是从08年的9月10号还是9月1号开始算?房东的协议我是第一次看到,爱人也忘了,(爱人的姓跟房东一样)照说要是房东有的协议,我们应该也有才是。而且我的协议上很明确的写着从07.09.01到08.09.10到期,房东的是从07.09.01到08.09.01到期。假如房东硬说是10月1号到期,我该怎么办?

租赁协议应该一样,不一样就说明有一个是篡改了的。
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无法举证你就得接受了。而且既然你们的合同有效期是一年,那也应该是09.1日,所以这个事情你们只能好好商量了。她可能有意要干你们走。

一般房屋租赁 如果你们租期是一年,你的起租日是1号的话,一年为期,租期是到10月1日为整一年。
当初你们双方的合同 是你们双方订立 还是有中介参与 有第三方见证吗
你们的双方合同是一份联单(就是第一份印过来的一式两份)还是两份都是手写的
如果是第一种合同 你是第一单 还是第二单
你表述不详 如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