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47:08
有个男人招聘一个女友一个月,我们签定了合同,合同写的是一个月后将无条件赠送人民币3万,我就陪哪个男的跟他到了家去见他在深圳的爸妈,意思就是,让我冒充他女友,骗他的家人,一个月后,当我们要北京时,不知哪个他爸妈知道了真相,后来回到北京合同,哪男的要在付我3万啊,但是哪男的确说,我演戏很差啊,没有骗到他爸妈,以总总借口拒付钱,但是合同却没有注明啊,我觉的吧,我付出了时间,哪3万啊我该的啊,后来我跟我朋友说了这事,我朋友说,包养合同法律不认,
大家说,我真的拿不回哪钱了吗

受法律保护,当然可以告他啊

当然可以告,诉权是每个公民基本的权利,至于能不能胜诉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本案中,你们的合同有违反“公序良俗”之忧,至于违反与否,这方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的自由裁量。如果违反了“公序良俗”,合同无效,对方就没有履行的义务了。

但是,你们的合同,真的如你所说,只注明“一个月后将无条件赠送人民币3万”,看上去就像一份赠与合同了。

你可以干他

要看合同内容,如果只是约定了旅行方式,则不妨认为合同有效。

中国妇女界的耻辱

趴下

少在那里碍视线,你也值3万?

丢人

既然法律不认的话,那么就要看那个男的的道德了。如果不好的话,说不定就真的拿不回来了.......但你也有希望拿的了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