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嫁带过来但是户口没迁过来的孩子有权力继承现在的父母的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51:23
我婆婆改嫁带过来一个儿子,当时只有六七岁。但是街道不接收,所以他的户口还是在原来的地方,也没跟我公公姓。后来我婆婆和公公又生下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就是我老公)。在零一年的时候,我公公和大伯(婆婆带过来的儿子)立了一份书:我公公有四间三层的房子,其中一间三层给我大伯,我老公也有一间三层,他们二老怕以后我老公不赡养自己也保留了一人一间三层,但是死后就归我老公。现在我公公死了,他的那三间是属于我们了。但是由于我婆婆中风占了一间房子,她还有两间房子在出租,我大伯认为有一间的房租该是他的,但我们认为如果他的户口上到我公公名下了我们就无话可说,法律不是规定抚养到18岁就没有义务了吗?我公公现在连房子都给了他,他该知足了。现在这都不关他的事了,这是我公公的财产,他一个外姓人有什么权力来分。请问我大伯有权力来分吗?我婆婆的遗产他有份吗?我们之前认为这房子始终是我们的,就化了一万块装修了一下,而且我们的两间房子(我们自己只住了一间)的房租也一直都是我公公在收的,直到他死前一个月才是我们去收的,如果我大伯有权力分,那我们的账该怎么算?

你大伯随嫁以后一直跟你们家生活,也尽过你们家的组成责任和义务,虽没有改姓,但其已形成事实的家庭成员关系,因此,你们不应该将他当作“外姓人”来看待。以其的家庭事实抚养关系及你丈夫后生的事实存在来讲,你公婆这样的处理家务继承还是很合乎情理的,只是你们应该互相理解、礼让一些就好了!别为一点小小经济伤了相互之间的和气,说句老实话,你们双方互相的团结、支持,其结果用在经营或生活上,其效益恐怕绝不止那点房租的收入吧!?你说是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