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教育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46:29
我是名老师,学校明确不让学生带手机,但是我班学生在学校打手机被我看见,她不注意我就给撤出来拿到我手里了,说要没收,但是该生不给,一直从我手里抢,结果手机屏幕坏了,请问我是不是要负责给修或者给陪?没收后由家长来领,也不是不给他们了,学校也是这么说的.

学校对一些物品作出限用规定,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但是规章制度不对对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手机的使用不是禁用或限用品,因此,学校对其使用不能没收。第二,因为学生使用手机对课堂纪律及学生的学习及身体健康发育有影响,因此,学校可以以提示及倡导的方式与家长形成共识,并与家长达成家校约定或其它方式对未成人的使用手机及其它行为做出规范,只要与国家强行性法律法规不抵触即可施行。另外,你所说的手机,看样子教师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要看学生是在什么情况下及具体情况而定,相信教师的良苦用心,家长也能体会,另外,提醒老师下次在教育学生的时候注意方式方法。

我是学法律的,二楼说的基本是对的。你在法律上是要负责赔偿的,当然,可以和家长面议。看看家长是不是同情达理再说。其中有很多折中的办法,这样的事闹到法院也就是调解,上不了庭的,没意思。实在不行,搬出学校来嘛。这事情动用不到法律的

你有病什么垃圾学校,受机现在是正常的我家门口有个小学1年纪小学生拿手机打电话都没事你啊只能送你2字活该

当然要负责维修或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