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犯有过错,劳动合同期没满,劳动者要求追回我公司29月合同期没满工资。请各位师兄给点意见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7:18:04
现xxx要追回我公司劳动合同期没满的29个月工资。
1.请问我公司需要赔偿这29个月工资吗?(需要/不需要)为什么?劳动法哪一条可以说明。
2.xxx犯有过错我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xxx,请问我公司做法是正确的吗?(正确/不正确)为什么?劳动法哪一条可以说明。
1.不需要。劳动合同法没有哪一条规定必须支付未履行合同期的工资,就是说公司用不着支付。现在你不需要找出哪条规定不需要支付,而是让劳动者提供证据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条款提出此项要求。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你只要有充分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前提是这些规章制度是不违法的),那就依据上述条款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通知,也就是说是这种做法是正确的。
1,不需要赔偿29个月的工资,需要不给他一个月的工资就好了因为他工作未满一年。。。
2公司做法也不正确,应该是调制或者提前协商。。。所以要补一个月工资给他哦。。。
具体 哪条自己找。。。
这孩子啥也不知道~
1、不需要。理由如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此条款适用)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从上可以看出,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并未对此类解除合同的情况说明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所以我个人认为你公司的做法是正确的。
3、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理由如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