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银行高手帮帮忙?信用证中39A 中可以有10%的溢短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9:47:51
货物描述显示了同类货物但不同价格不同品种的两个平方数。现在我们总的平方数没超,但单个货物品种超了10%,请问这算不附点吗?
还有1信用证46A条款规定了提单的收货人和通知人是....(开证申请公司但地址有差别)那是不是所有的单据都和提单一样描述呢?2信用证46A条款规定ISSUED TO THE ORDER OF ....(开证申请公司但无地址)请问保险单被保险人该怎么写?

10%的溢短装是总数的10%

39a显示的应该是总金额10%上下浮动,如果有明确条款称BOTH QUANTITY AND AMT 10% MORE AND LESS ALLOWED就是指规定的货物数量和金额允许10%上下浮动。

你的这个例子如果没有明确指明数量不能超,那么只要金额不超应该就没问题

补充回答:
1、提单收货人和通知人必须完全按照信用证规定打,其他单据上申请人地址不用显示,就算显示也可以与信用证上申请人栏位的地址不同,但是必须在同一国家。

2、保险单就打TO ORDER OF 申请人公司名称,不用打地址。信用证是这样规定的,没必要打地址,就算打了,银行审单也不会看。

39A是你L/C的金额可以上下浮动10%,不能和你的货物联系上。如果你的货物描述里货物没有被允许可以有百分之几的浮动,那肯定是不符点了。

这个看你们怎样去解析,可以理解成各品种以及总数都不超过10%,也可以理解成总数不超过10%。 因为L/C也没有规定 所以要看怎样去反驳对方提出的不符点

“约”或“大约”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