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和工伤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4:19:37
我在下班路上骑摩托和我同事出了事故 ;他骑自行车;我们都入着工伤保险,我已经给他垫了些医疗费。交通事故和工伤的赔偿是什么,他是否应该得到双赔偿,厂里的保险是否先垫医疗费。还有保险的先期赔偿是什么?

可以得到工伤赔偿,包括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为: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伤实行补差的原则。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赔偿问题。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给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交通事故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因机动车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机动车事故赔偿的,经有权机关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你们可以在要求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同时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