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8:42:52
我有一个女朋友,现在已经离婚,因与丈夫性格不合,性生活不协调,婚外有一婚外情并怀孕,并下一女,丈夫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共同生活了几年,在这期间,丈夫未交一分钱生活费给妻子,也没有哺养小孩,今年妻子实在不想再共同生活下去了,提出离婚,因自已对不起丈夫在先,只净身出门.但几个月后,丈夫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前妻倍尝青春损失费和小孩的哺养费

想咨询一下这种官司该如何打?

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确实没有抚养过孩子,就没有交抚养费这一说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这一案件中,男方确实属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陪产

你可以到当地法律免费援助中心电话是12348,他们会用心帮你应该怎么办,也不会收你一分钱。

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应赔偿精神损失费。

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确实没有抚养过孩子,就没有交抚养费这一说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这一案件中,男方确实属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陪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