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这样能构成诽谤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3:36:02
我有个女朋友,谈了四年了。是个坐台小姐,可是我也没嫌弃过,她家还是农村的,当时她逼我和她订婚也定了,每年还往她家送2次礼。今年她在网上玩劲舞,认识了个外地男孩,这个男孩在劲舞网上给她买了2套,她居然跑到人家那里去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我去找也没有找到过。后来过了十来天,她也不回来,没办法我父母和她的父母把婚退了。本来以为好点了,今天却在网上看到她在QQ空间里发的照片,全是和那个男孩的照的照片,亲嘴的搂抱的都有,明显是气我的。
我现在是实在咽不这口气,我准备买信封和印传单,碍着她家周围一家一家寄,到她居住的地方去贴传单,让大家都知道她是个坐台女。
我想知道这样的后果是什么?

涉嫌犯罪,你侵犯了她的个人隐私权,她可以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你提出民事诉讼。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甚至可以被认定为刑法上所规定的侮辱罪。

涉嫌犯罪

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