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人土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0:31:12
我家装修,跟建材店口头协议包工包料,货按实算,工资也跟其算.建材店老板没空来干,叫他人来干,原本建材要送货到门,但因建材一时没送来,该装修工擅自去拿货,出了车祸.装修工承担60%责任,现装修工要求我方跟建材店共同承担不足部分.请问此要求是否合理。另外该工人是个无赖角色,几次恐吓我家,破坏我家财产,捏造事实污蔑与其不相干的人,如共提起诉讼,我是否可以提起反诉,要求其赔偿名誉、精神和财产损失。

呵呵,听好了

1.你和建材店口头协议了,也就是你和建材店之间发生了法律关系,而并非装修工!所以你完全没必要负责任,责任方在于建材店!如果你是个善良的人,可以给他点钱作为同情费,前提是告诉他你是同情他,而不是有义务的补偿!

2.如果该装修工对你的家庭进行破坏,包括家庭人员的人身安全、名誉权、家庭财产的安全并进行恐吓的话,你可以直接报案(110),让公安机关处理,如果你认为处理不合你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名誉权是要有侮辱行为和诽谤行为,他虽然对你恐吓,但并没有对你侮辱诽谤,所以不构成对你名誉的损失,你无法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