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聚众斗殴的一般会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11:37
我朋友下了班在回家的路上被人家三个人给打了然后他又打电话叫他同事他还带了一把水果刀和别人打架了现在被刑事拘留了已经二十天了我想问一下我朋友会被判刑吗他们双方都没有受伤现在说是聚众斗欧罪我想知道像他们现在的情况会被怎么处理

1、“被害人不为证”这个理解是错误的,根据我国刑事证据证明规则,被害人的证词也是证据,只是证明力相对与其他无关人员的证明力小,而不是说它不能做证。
2、这件事即使没有居民和路人看到仍然是可以侦破的,从刑侦学角度讲任何犯罪都会留下证据,哪怕是刑侦专家自己去做案也是会有的。可以从弹道、现场痕迹、实验、逻辑辨证等多个角度去侦破。
3、“伤人的猎枪已经消失”,这种消失只是表面的消失,物体是不会灭失的,除非化骨扬灰了。作案工具的寻找是有多种途径的,比如询问犯罪嫌疑人,搜查等多种手段。另外,即使没有找到犯罪工具,在其他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是仍然可以定罪量刑的。
4、刑事诉讼的结束是有期限的,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下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