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间进行工伤级别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29:47
请问我单位一工人2008年2月18日因从梯子上摔下造成骨折住院,2008年6月25日出院,左大腿内固定要在出院后一年以后才能取出,我单位已认可是工伤(双方有协议),现在该工人要求进行工伤级别鉴定,我们认为现在大腿内钢板还没有取出,如现在进行级别鉴定肯定反映不出级别的真实性,请问什么时间进行级别鉴才能合理。

劳动法规定: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应当事发后一年之内,做工伤鉴定必须在手术后1年半之前.过期鉴定的话会失去应有的作用。

患者骨折手术予以内固定处理,是促进愈合的一种临时措施,有待第二次手术将内植物取出后,不在依赖固定物承重时,方可申请工伤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
可以到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咨询。

满最短医疗期,病情相对稳定后可做工伤级别鉴定。具体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你们有协议是工伤?这样合法吗?道理很简单,进行伤残鉴定时候,劳动局肯定要你的工伤认定书,你没有的话,他会给你鉴定吗?应该是大腿内钢板取出后,在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