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工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7:25:47
工伤未作鉴定前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给予赔偿吗?工伤条例有具体规定吗?
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来处理这个问题,该如何处理?
事情经过如下:公司叉车工在上班期间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当时该员工全身抽搐,口吐白沫.医生诊断为"头颅外伤,外伤性癫痫"经治疗后现已无大碍,公司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局给出鉴定结果是"1.未达到评级标准2.外伤性癫痫不予鉴定(没有达到2年)"现在该职工自己提出要与单位私了,自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该如何处理,向有关专业人士请教一下!

工伤鉴定所做赔偿应当找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得到补偿,如果此时辞职应该没有什么事情。

未作工伤鉴定的,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均属于违法。

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终止劳动合同,若果你感觉构不成伤残的话,可以解除,单位应该给予赔偿。但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解除合同以后,一些事情是很难办的,因此不建议鉴定前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