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后财产分配给债权人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0:27:22
如果我的债权人起诉我~`引起我的破产。但是我欠了很多人的钱。那么我破产后所剩的财产会怎么分配给这些债权人呢?是按什么方法来分配?

参加诉讼人按债权比例分配。

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其次是职工工资、保险费用,而后是所欠税款,接下来是有担保的债权,最后是普通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06年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正式实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应该还算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