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买保险,不签合同应该赔偿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0:50:07
我来到公司上班已经4个月了~ 当时进来的时候公司告诉我是签合同为1年,但是4个月过去了 公司仍然不给我合同签。我享受的待遇跟其他的正式员工的待遇差距很大(到目前仍然只是试用员工的待遇)。我去找了公司,公司说:“不拿合同给我签”!公司自己说他愿意赔偿我的损失。
我的工作情况很好!连公司负责人都说我的工作很值得认可。但是就是不给签定合同。现在公司一直拖起,也不辞退我,也不签合同,我的待遇就很少!(我在重庆,现在没转正的时候一个月是800,公司的转正员工是1200)
而且在这时候我发现我有两个月的身孕了(有医院证明)。
我知道公司这样做肯定是违法了的~~ 我准备找劳动局。
现在我是想问:
1:如果我不跟公司继续签定合同,我要求让公司赔偿我一定数量的金钱,是否可以这样?
2:我上班4个月,公司到底该赔偿我些什么费用?(每个月的工资双倍?等等,如果上双倍是按800还是1200?)。
3:公司到现在没有给我买保险,他该怎么赔偿我的保险费用?4个月能得到多少保险金?我现在有两个月的身孕,生育保险也算在其中的吧?(尽量是具体一点 谢谢)
4:可以额外的要求公司精神上的赔偿吗?
希望能得到合适的满意的答案,赔偿的金额能给我有个具体的数目,谢谢
请高手回答一下这样问题。回答得好追加分。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个月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无精神赔偿。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