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单位拖欠末月工资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0:33:30
我的情况是
(1)单位是北京的私企,我也是北京户口;
(2)签有正式劳动合同,一年期,2008年4月入职,6月转正;
(3)辞职要提前30天报告,否则我要缴纳1000元违约金;
(3)我于8月底辞职,一周就离开了,单位给开具了离职证明,我是违约了。
(4)单位没有给我上社保,我的社保关系本来在西城人才,单位就是没给办
(5)现在,单位还欠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当然要扣违约金1000元。
请问,单位要是不给怎么办?
还有我想问一下提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我是9月5日离职的,多长时间后,就不能提请劳动仲裁了?

还有一点:工资是2000,伙食补助是200,每月共2200。但合同上写的是“基本工资1200元,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可得到绩效工资”。每个月,公司以现金支付一部分,银行卡汇款一部分。每月都是2200元。
因为合同上写的是“1200元”,我怎么向仲裁机构证明月工资是2200元啊

单位给你开了离职证明,就表示他接受了你交的报告,再有,没有给你上社保,就是单位违约在先,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不存在你违约的问题。
至于工资2200,估计是你单位为了逃避个税,但他发工资肯定让你签字的(现金部分),这部分举证责任是在单位的,你仲裁时可以向仲裁庭说明

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软硬兼施,不行的话再仲裁,打官司成本很高的,钱,时间。。。。

仲裁时效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要做就尽快吧。

1.提前30日辞职和违约金对你来说是违法的,首先,对于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公司提供了有偿培训(有凭证的)并约定了服务期限,那么你提前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能高于培训费用,并且还要随着你的工作年限降低,还有属于竞业限制的保密岗位,这样才有违约金的,其他情况一律没有,公司没有给你交社保,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你辞职),不受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的约束

2.公司不能拖欠你的工资,必须在离职手续办好后支付给你,所以你没有违约,公司违法了,如果你不打算追究社保的补偿,那么跟公司协商,把工资给你,再给你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公司不愿意,申请劳动仲裁,除了那半个月的工资补偿,还要给你补交社保,劳动仲裁是不支持现金补偿的

补充:
劳动仲裁是1年内有效

再补充:
可能取证比较麻烦了,去银行打个对账单吧,现金给的那部分,恐怕就不太好证明了

国家有一个这个部门叫"劳动仲裁"专门解决这个问题的!!!

1 如果你有现金发放工资签字单复印件就可以当作证据 看看你的银行转帐多少如果少于800元 你可以已不足最低工资为依据 让公司拿出现金支付部分证明 如果大于800元少于1200元 你可以已不足合同约定工资为依据要求仲裁
2 劳动仲裁时效2年 你最好越快越好 去你单位所属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科举报就可以(通常他们会把你指使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拿着证据 合同 身份证去 现在不用花钱了 就是时间可能会长点 一般2个月左右(根去法院一样排期)
3 你还可以要求你的公司给你补交你在职这几个月的5险
希望能帮到你

像这种情况直接找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