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公司是在躲避新劳动法的哪几个方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8:04:50
也就是说为什么公司不直接和我门签!
要叫我门和另一个外派公司签?

这样做的目的可能有以下目的:
1、企业上级主管对编制有限制,为了控制人员增长而采取的对策;
2、为了规避一些法律责任,比如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事故其法律责任有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3、上级控制企业工资总额,为了减少工资总额而采取的对策;
4、对于个人来说,只要你感到用工单位的工作适合你,管理规范,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其他福利还满意,应该影响不大。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你到底属于谁的员工?

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规定的,基本上就是在限制派遣用工的。

首先这里面有两个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另外一个就是用工单位。

员工是和用人单位签合同,然后在用工单位工作。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用人单位应当与你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报酬;你在无工作期间,它也应当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你按月支付报酬。

而且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你。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不得向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新劳动合同法对用工单位也作了诸多限制。比如,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如果加班的要正常支付加班费,有绩效奖金,要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等。

其实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前,用工单位找劳务派遣单位要人来工作,无非就是想只出工钱,而不用管福利待遇那些,但现在不行了。一样要保证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