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事逃逸的判定-现场逃离第二天投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0:28:51
事故发生在晚上,在一个路口,AB两方车辆相向而行发生碰撞。A方反向道路施工禁止通行,B方借道行驶,双方车速都超速,限定60的速度,A方86,B方87迈,发现对方后刹车不及碰撞。碰撞后导致A车2人死亡一人重伤。B车只有驾驶员,无伤,发生事故后立即弃车离开现场,第二天到相应交管局投案。
问题: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逃逸?如果当时B方属于酒后驾驶,但是由于他离开的行为无法查证,是否能在最后裁定是考虑这一点?
这种车祸判定后是否双方司机都要负法律责任?
B方肇事后立即离开车祸现场,第二天再到警署自首。是否构成肇事逃逸,最好有法律依据可以考查。--希望得到热心人的帮助,万分感谢!

1、因为B车驾驶员发生事故后立即弃车离开现场,第二天到相应交管局投案,当然属于肇事逃逸,但第二天投案属于自首;逃逸一般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所以是否饮酒已经不重要了。

属于逃逸
B车驾驶员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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