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夫妻的共同财产(房产)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0:15:36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父母已感情不和,多年来母亲一直在外地工作。2005年,我父亲的单位以福利的形式(价格相对便宜些)给职工分房。当时,我父亲由于没钱只好替别人顶替了一套。并签订了协议(赔偿款10w)别人出全款,只使用我父亲的名字。
现在我母亲知道了,说一定要撕毁协议(因为房价一直在涨)。我说在法律上是不会支持的,但是我母亲不听,说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离婚也能够分得一半。请问一下法律专业人士:我母亲这样想对吗?法院会支持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弟只有这些分,谢谢大家了!!!

你母亲的想法有道理,也合乎法律依据。

你母亲的做法太没道义了,如果这样做了你们以后一定会受到良心的C责的

从法律角度上说,你母亲的想法法院会支持。
有两点要注意:
1、你父亲在转让名额时的协议内容是否有相关违约约定
2、房屋现在的定产是公产还是私产?如果是公产说明你们拥有的是使用权;如果是私产,是否已经过户?
从情理上说你母亲是不能这么做的。
我认为如果诉诸法律,你家要退回当初的款项及利息,还要按现在的房价给对方补偿,也许可以拿到房子
建议你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你还要清楚一点,打官司很耗人,父母的身体健康第一

这样你父亲会失去信誉的。你母亲太自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