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否可以合法的领取丧葬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1:34:34
我舅舅8年前离异,有一独子归他所有.三年前舅舅患病肺癌,其子自那时起就对其父亲不管不问,一切看病,护理,手续都是我和我母亲办理.手术后舅舅被其子赶回我姥姥家中,年迈的老人和我们母女一直照顾我舅舅的衣食住行.儿子从不探望照顾.俩月前我舅舅病情复发,严重后送入医院住院.治疗无效后死亡,治疗其间照顾舅舅时候需要其子签字的时候,其子一直拒不露面.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等都是我母亲和姥姥凑的.现在人去世了,我舅舅单位的丧葬费用是否可以由我母亲领取?由于舅舅的儿子和前妻为了钱去单位闹了,现在单位一直不给办,说等家人达成协议再办理,合法吗?丧葬费用并不是遗产,应该是不是谁办理丧事就补偿给谁吗?

丧葬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时,其家属因安葬患者而支出的费用。既然是实际支出的费用,是给实际支付人的,是不存在继承的。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或者死者单位所在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但是我国现在的丧葬费的发放是分不同的情况的,事业单位一般有统一的方法标准,对于超过标准的不予给付。因侵权行为引起的丧葬费是按实际的支出来计算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而对于统一发放的丧葬费,如果有多余的,应该说这些费用是给死者家属的,所有权是死者家属共有,也不存在继承问题。

丧葬费是用于料理死者的所需费用,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遗产继承的办法解决,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请求民事调解,或到人民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