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渎职是否“敢”查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7:07:20
济宁市任诚区长沟镇派出所,在管辖区内发生刑事案,有十几名犯罪分子手持铁锹,有好多群众口喊‘黑道上的人来了!’有两分钟的时间就将人打倒在地,[110来到就走了],已造成轻伤[经法医鉴定]现在一拖再拖,每次去问,都是回答抓不到,要么就说你提供他在那里我们去抓。事实摆在面前;[一]三个以上就应为团伙。[二]犯罪主使者就在家里。这不是渎职是什么?

这位朋友,你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家吗?如果可以证明的话,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他们出警,如果拒不出警,你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为。

你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检察院举报,他们有侦查监督部门,专门监督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而不立案的问题。还有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局,专门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如果你有一定的证据,应该可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