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比我大22岁的男人当情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3:16:32
简单的说上有父母,下有孩子,生活压力很大,毕竟要吃饭,没有他,就没有办法让家人过的安逸,只有这样委屈自己!

坦率地说,出于感情有情人,我看没什么;但是总以什么要生活为理由,就是卖,与妓女无异。父母和孩子都不会希望自己女儿和妈妈是妓女。现在社会没有人会饿死,有饭吃、能生存,就可以,靠卖淫所得过的“安逸”,这种安逸本身就是屈辱和低贱的代名词。一个人有胳膊有腿干什么不行?

你有自由做任何事,但是凡事有都果。具体就这事而言,你有报应,有代价,不要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婊子就是婊子。我说话说重了请你原谅,是为了你好。

试试难料啊·

下场是家破

借口!!!

老汉佩服你的勇气、直率和坦诚,为了父母,为了孩子为了家庭委屈自己,舍弃面子,不顾尊严,不算不对,这也应该是一种无畏的精神吧。

别听那个SB老汉瞎扯淡,
为老不尊,倚老卖老(如果他还真是个老汉的话),为了积分,一点原则都没有。忽悠了不少人。你翻翻他回复记录就知道了,全部都是曲意逢迎,帖子之间互相矛盾的太多了。

记住,忠言往往是逆耳的!
送你三句话:
1.现在又不是困难时代,只要一家人团结,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完全没有必要为了物质安逸放弃自己的尊严。
2.男儿当自强,当自强的不仅是男人。
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等到被揭穿那天,追悔莫及。
佛曰:苦海无涯,回头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