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1:31:12
我和我的男友要结婚,房子是他家给买的。是写的他妈妈的名字,不过结婚后改成我男友的名字。我家什么 也没赔,我男友要婚前财产鉴定,也就是婚前把房子鉴定给他。我不太明白了!不知道他要做这个是什么意思?是要把这房子婚前鉴定给他吗?如果要是我们离婚,或者他背弃我,我背起他。这所房子最终都是他的,没有我的呢?我想要问大家一下!求个最符合法律的答案!谢谢

这房子是人家的婚前财产,做不做公证都是人家的,你说得对,这房子始终都是他的。除非他愿意把它公证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是 啊,你说的对啊,是这样的

合法。
房子本来就是人家婚前买的,做婚前财产鉴定很正常,不但是房子,存款、股票、基金等婚前的个人私有财产都可以做鉴定。这些婚前财产只要做过鉴定的,以后离婚了也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只属于私有财产。
要不然你以为怎么样,就算他不做鉴定房子也是他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他的房子属于婚前他母亲赠于他的财产,是他自己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