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方面的问题,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5:42:12
我今年3月27日进了这个厂,该厂恶意拖欠工资,80天才发一次;发放工资不给任何凭证;也没有给我们买任何保险福利之内的,每天工作12个小时,一个月没有一天假期,只有星期天晚上可以不加班;厂里说工资实行包月制,新进厂3个月内每月1000元,满3个月的1100元/月,所以没有加班费一说;从我进厂9月27号整6个月没有签任何合同,9月24号我提出要辞职,厂领导却说“这工作是你想辞就辞的?”到27号我被迫离职就没再去上班,另外找了个工作,今天我我回原厂结8月和9月工资时,厂里却说我3天没有上班,算我自动离职,拒绝支付2个月工资,我和他们说了半天,他们同意给我发工资,但是说我是急辞工要扣我21天的工资;还说他们这个规定是在劳动部门备过案的,劳动部门签过字的,还说我那没在的3天算我是旷工要扣我12天的工资,请问下:1,我被迫离职的话可不可以要求他们不得扣我工资,2,因为我离职的3天,生活用品还在厂里,厂里以此说我没有离职,只是旷工,这种说法有没有依据,我上劳动局要求仲裁的话劳动局会怎么认定

首先,如果你进入工厂工作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什么被迫离职的说法,如果向你说的你已经告诉单位领导要离职,那么转天你就可以离开工厂不用再为其工作,因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在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当中都有明确规定。更不存在还要扣你工资一说,这都是公司的无理说辞。至于公司说是经过劳动部门备案的更是无稽之谈。如果劳动部门真有对此的文字性备案,支持公司的说法,你完全可以到法院对劳动局提起行政诉讼。(应该是不予支持的,他所说的急辞工应该是指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扣除一个的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与你的情况不同)

如果你手里有在工厂工作的证明及其他证据(比如工服、工作证、之类)可以到该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向你支付应付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的。仲裁请求里还应该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加班费。
对于单位如此恶性用工,你还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其不签合同、不缴保险、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用。
如果你所说的是真实的,并不存在你自身的过错。那就应当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纠正一个说法,“离职”和“旷工”的概念是一样的。
9月24日提出辞职,应当递交书面辞职书。三十日后。可以办理辞职手续,企业拒绝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供参考。

通过这件事情你一定要记住,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你维护自己权利的重要凭证啊,不过虽然你们没有劳动合同,但是你们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你一样可以去劳动局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按你所说这个单位有许多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所以你可以去劳动局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最好有证人,因为你说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凭证,这点对你不是很有利,想办法去收集已些物证人证

你很掺的,你到劳动局去问一下又没什么,只是要问清楚了而且要确定了,才能实行下一步要怎么做,不然就不要冲动,以免自己吃亏````好心的提示,不是回答哈,我很同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