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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27:32
我想咨询一下我男朋友这种事件怎样处理。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9月25日下午四点左右,我跟我男朋友在自家专卖店然后近来四名十八九岁的少年,二话没说就动手打人,说是我男朋友骚扰他女朋友。
其实具体情况我了解,我男朋友只是以普通朋友的身份跟她聊过天后来都没有联系。再打的过程中那个男孩还拿起一个铁管把我男朋友的眼睛戳伤。然后离开。最后法医鉴定上写:眼部高度肿胀,眼底大量出血,眼睑破裂,3厘米伤口缝针。现在出院了视力没有多大变化。
我想咨询下那个男孩现在未满十八周岁,虽然以前再派出所有过记录但年龄不够。这种情况法律该怎样处理。谢谢。
问题补充:主要是现在的年轻人太猖狂.他打完人以后还打电话威胁.最后调查找到他的家人.也了解他父母也不是什么善人不过见面说的是听好听,但是他儿子犯错是常有的事报复心理也很强.说不好的现在年轻人坐过几天牢的出来后胆子更大.我们不是害怕他,关键是我们是做个体生意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不是小孩子冤远相报何时了.遇到这样的事真的很难处里心理很气愤.有时不知道我这样想对不对.
以下是律师帮忙解答的:
涉及这种事情,首先要看你男朋友的伤情,你可以先要求派出所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的话,就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其次,打人者只要年满16周岁,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就可以给予治安拘留、罚款处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赔偿附带民事部分的经济损失。即便是不能给予刑事或治安处罚,对于你男友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也可以要求他们的监护人(父母)依法给予赔偿。民事赔偿部分可以通过派出所调解,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于未满18周岁,可以从轻处理,但是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是跑不了的。
回答者: wcch1125 - 千总 四级 10-3 22:16

正确,轻伤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的原则是罪刑法定,估计你担心的是“严打”问题,这种一阵风式的办案作风近年来饱受诟病,而且现在强调的是依法治国,我的观点是,不会。

解答很正确,建议如有可能可考虑委托当地律师办理此事。

报警,不能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