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的位置和公主格格郡主的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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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君主和贝勒的女儿均称“格格”,无定制。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从清史资料中记载的朝冠服饰、仪仗、车轿、丧礼等各方面可以总结如下:

固伦公主=亲王
和硕公主=郡王
和硕格格(郡主)=郡王福晋=贝勒
多罗格格(县主)=贝勒夫人=贝子
多罗格格(郡君)=贝子夫人=镇国公
固山格格(县君)=镇国公夫人=辅国公
乡君格格=辅国公夫人

公主:
最早周朝是称周天子的女儿为王姬。公主这名称是从春秋战国时开始的。《史记·吕后本纪》裴骃集解引如淳曰:“《公羊传》曰‘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都称为公,周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时,自己不主持婚礼,而叫同姓的诸侯主婚。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一般称“公”,“主”就是“主婚”之意,所以因为是诸侯主婚,天子的女儿就被称为“公主”了。当时诸侯的女儿也被成为“公主”,也称“郡主”。 《史记·吴起列传》说“公叔为相,尚魏公主。”意思是公叔当了国相,娶魏国诸侯的女儿。《史记·六国所表三》“(秦)初以君主妻河。”这里的君主就是公主。妻河就是嫁给河伯为妻。古书上也常简称为主。

从西汉开始,只有皇帝的女儿才能称为“公主”,诸侯王的女儿则称为“翁主”。颜师古在《汉书?高帝纪下》“女子公主”条下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或谓公主;诸侯王即自主婚,故其主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自主其婚也。亦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