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读后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4:44:44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2004年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
二、充分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法修正案》修正)。序言明确宣告本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这里指的显不仅是国家政体以及人民同政府之间的关系等原则,而且包括了我国的阶级本质、经济制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内容。
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一是宪法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宪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所以必然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而不可能代表全民的意志和利益,这就是宪法的阶级性。二是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三是当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变化时,必然影响宪法的变化。
三、知道了我国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及主要原则
我国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国内各阶级、各民族、团体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内部
的关系,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其主要原则为:
(一)权利属于人民原则。
(二)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
(三)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知道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
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2.选举权和被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