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1:03:48
张某(女,25周岁)与被害人李某为恋爱关系,2005年8月,张某住进李某家,但未办理结婚手续,也未举行结婚仪式。11月3日下午,张某与李某发生争吵后,李某及家人外出,张某一人在家。张某产生自杀念头,将一包灭鼠药放在剩菜里,准备服毒自杀。张某在服毒前先到客厅写遗书。在张某写遗书期间(正值吃晚饭时),李某及李某的母亲陈某同时回家,张某看见李某进入厨房后,继续写遗书。李某因吃了掺有灭鼠药的剩菜,引起中毒。张某见李某呕吐、抽搐不止,便立即将另一包灭鼠药吃掉,接着跑到其父亲坟前痛哭,被其姐姐发现后送往医院抢救脱险。在张某吃完灭鼠药后,陈某立即将李某送往医院,但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设想张某在写遗书时已经预见李某会吃有毒剩菜和没有预见李某会吃有毒剩菜两种情形进行分析。

谢谢大家了.

针对两种情形,与是否结婚,是否同居,是否有手续都是无关的,是迷药。只要两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了。
第一种情形,预见李某会吃有毒生菜而有生命危险并不加以提醒和制止,则除需要付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需付刑事责任,因为其有主观故意,故意杀人。
第二种情形,没有预见李某会吃有毒剩菜,除需要付相应民事责任外,也需付刑事责任,但不是故意杀人罪,是过失至人死亡,过失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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