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租房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4:36:09
我和一女生合租一间大房,每人600元一个月,我现在不想住那了,我房租付到11月,刚好半年,住在那里很不开心,我想搬出来住,房东那的押金我也不要了,我提前一个多月通知她我不打算住那了,之前付三押一的,那一个月的押金做违约金好了,我这样做了还有责任帮合租的另个女生找下家吗,要找的话很困难,因为那里只有一张大床,我自己住的时候在房间里添了张小床,我搬走了,别人住进来不可能和她睡一张床的啊
我现在想请教下大家,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她了,违约金也愿意付,还要帮她找下家吗

一般情况下,你只与房东有契约关系,因为你们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效力只作用于你与房东之间。因此并不需要帮助另一位合租者,你与她之间并不产生法律问题。

主要看你们当初的合同怎样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