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薪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04:33
公司为了扭亏,即将调整某部门的员工工资,而且全部是降薪,现在有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上签的工资待遇是按照市最低标准的工资来的,因为这样的话,社保就可以按最低基数缴纳,事实上,每个月发的基本工资远远高于合同工资(以面试答应的工资为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实际工资是由我们经理每月打款到我们银行账户上的,而且没有填写款项来源,这就说不清了。

公司为了扭亏,在和公司工会协商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是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待遇的,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作出补偿。象你说的这种情况,实际支付的工资比合同上的要高,但是仲裁时,会依据合同为依据的,而且你们合同具体怎么规定的,你也没说清楚,如果是有弹性的,那实际支付的工资和合同上约定的工资不一致也是正常的,如果这样,在仲裁时对你们也不利的。

具体问题公司做法违法,如果能证明实际工资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局进行仲裁。

公司降薪实际上就是劳动合同的更改,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更改的必须经过单位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单位不得单方面更改合同。

除了员工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否则单位不得降薪。而且单位必须以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实际工资标准缴纳保险,而不能以最低工资标准来交,。因此公司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