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多家银行信用卡会负刑事责任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4:17:19
我在04年到05年之间共办了6张银行信用卡,金额总共是4万9千元。刚开始没怎么用,但是后来因为有事把4万9千元全用了,每个月只能还最低还款了,但是现在又因为有点急事连最低还款都还不上了,之前我还最低还款也还了半年了,但是现在真的还不上了,真的太着急了。希望知道的人能告诉我,会有什么后果。谢谢了。。。。
请问一下。。。我会不会坐牢

还最低还款是最吃亏的。你不应该用最低还款。如果你分期还那就好多了!如果你透支过了五千,银行就会追究你。开始的电话催,然后就是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最后就是下最后通牒。还是还不了的话就查封你的固定资产,然后起诉你。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理论上是这样,但实际操作很少能办到,区区这几千块钱它是不会花那么多精力在上面的。一套程序走下来也浪费银行很多的物力财力,成本还划不来。加上现在很多人都是用假身份证、假房产证、假工作单位办来的卡,银行拿他也没办法。如果你什么资料都是真的话,就不排除起诉你的可能了,甚至像一楼说的联合起诉你。那麻烦可就大了!只能看你的运气了。good luck!

如果你连每个银行的每月最低还款额也不能还清的话,那么银行有权向法院起诉你。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你已经符合了这个条件了,我劝你还是早点想办法解决吧!而且现在银行卡信用度是在网上有备案的。如果一家银行发现了,那么其他行也会很快发现的。通常银行会合起来一起起诉你。

欠多家银行信用卡四万多元,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取决于银行的决定。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