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的报道严重不符,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1:37:19
报纸上刊登了有关法制方面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文章中的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可以起诉报社要求恢复名誉吗?请提供法律依据。

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

证据:1。你说的报道(报纸);2。要求其登报道歉;3。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名誉权:指公民、法人就社会对自己的评价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公民、法人享受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名誉,也就是俗称的名声。它是社会上对一个公民的起码评价,直接关系到这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尊严,关系到其他人对该公民的信赖程度,也关系到公民从事的各种活动能否顺利进行。所以,法律规定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不受侵犯,这就是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两种方式,即侮辱和诽谤。侮辱是以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或行为辱骂、嘲讽他人,逼迫他人吃人粪、强迫他人从胯下钻过等。诽谤是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无中生有或捕风捉影地散布某人作风不好或其他不法、不名誉事实等。侵犯公民名誉除上述两种表现外,还包括以书面、口头等形式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所谓隐私的范围很广泛,不仅仅指男女关系等私生活方面的秘密,它还包括公民不愿意泄露的各方面的秘密,如疾病、生理缺陷、收养事实、存款数额等。泄露隐私与诽谤不同的是,前者所散布的事实可能是真实的,但即使如此,严重的仍可形成侵权。

首先肯定要保留证据.向当地新闻出版署投诉.如果新闻出版暑认定报社侵权的话.那你就趁热打铁将新闻出版署的调查结论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先收集证据,包括不实的报道与事实不符的方面,以及周围不知情人因报纸而被误导的情况和程度。再用这些证据去跟报纸出版社交涉,要求赔偿并在本报显眼位置刊登纠正情况,并可要求赔礼道歉。如果不行则可以申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聘请专业律师来与报社进行交涉或直接起诉对方诽谤罪,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先到当地市委宣传布找有关领导反映.
如果解决不了再起诉`

yes

当然可拉。

法律依据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