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信用证,要求提单由开证行背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1:12:35
开信用证,客户要求将其中的一个条款改成提单由开证行背书,即TO ORDER OF ISSUE BANK
然后开证行方面的意思说如果改成了这样的条款,到时候可能会有费用产生,想问下具体会有什么费用呢?

是不是信用证原来规定两份提单交单议付,一份提单寄给你们?如果是这样,对方提这个要求是为了保障自己不会钱货两空。如果原证规定全套提单交单议付,就没有必要做成开证行抬头。

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在未收到单据前会电报议付行询问单据情况,然后在收到对方回复后,在你们保证金也到位的情况下给你们做提单背书。每个银行做法不相同,收取费用也不同,用上面那个例子来说就有电报费和提单背书手续费,所以最好咨询一下开证行做法和具体操作费用。

费用产生应该是背书手续费,我们银行的收费标准是,对国外银行来单要求我行对提单背书的,收取50元人民币的背书费

就是银行背书费用。

其实这样是属于常规操作的,一般银行背书费用在USD50左右。

这样你的提单安全性会高一点,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