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应该推迟一个月时间转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6:59:21
我签合同时,试用期为3个月,签了合同公司就组织去军训了一个月,现在3个月满,应该转正,可公司以军训不算试用期为由,推迟了一个月时间转正,我想问下这样是合理的吗?还是应该从签合同当天就开始算试用期了?

上面的楼主,请认真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法》,员工的适用期,劳动合同法内说的非常清楚只允许约定一次。

这个位朋友,如果你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没有在合同内注明,军训不算试用期,那么就没理由推迟一个月转正,以下是《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规定的部分条款: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公司的新员工,在合情恰理的情况下应该力争属于自己的利益。祝你好运!

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劳动法。
试用期从你签约开始计算。

LZ好,给你些有用的建议
如果你对那家公司的前途有信心,就继续实习,反正只有两个星期。如果你去挣,不管你是胜是败,你最后在公司也不好混。
如果你认为在那家公司没得发展,劝你另投明主,因为你对他们的第一印象已经是坏的啦,再呆下去自己也不爽。
你争取你的权利应该是在成为公司正式成员之后 22100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合理啊 ,你现在可以拿合同要求公司给你转正,从签合同的那天起,试用期就已经开始了,不过劳动法规定,如果试用期表现不好的话,可以延长,最长为六个月,当然也要看你们正式的劳动合同是签订几年,如果是一年那就应该是一个月的试用期,如果公司说你的试用期为三个月那么你们在签订转正后的合同应该为三年,所以你应该问清楚公司为什么试用期延长为四个月,军训不是正当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