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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2 01:07:13
我和老公本身没有太大的矛盾,但是由于我老公姐家的小孩从小他姐们除了学费和衣服外差不多就都没有管,上学期间就一直是我老公带,放假之后就送到婆婆他们那里去。并且那小孩都七八岁了,每晚上非得大人陪才睡。
我忍了一年多,实在忍无可忍了,就发短信给他姐告诉他们说我老公现在是有小孩的人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给他家带小孩了,请他们谅解。谁知道他姐们不但不谅解我,反而不甘心去给他妈告状说我不要他们一家进我家。我婆婆什么都听她女儿的,她女儿叫她怎样她就怎样。其实以前(包括我们结婚的这一年多来)家里的事都是他姐说了算,都是听他姐的安排、对他姐有利,所以才风平浪静的过了一段时间,现在都到这个时候了,他姐还想像以前那样都听她的安排,这怎么可能?现在威协到她的利益了,他姐就挖空心思的怂恿我婆婆来对付我,从此我们的婆媳关系就很差很差。

不但我婆婆经常在无缘无故经常哭哭闹闹找我麻烦,而且他家人还不允许我与邻居说话,只要邻居和我说话他家人就说我在给别人说家里的事,而他妈就找我大吵大闹。前天因为我和邻居说话老公来把我叫回家他妈就找我大吵大闹闹,还要找电话叫他姐和姐夫过去,开始时只是和我吵闹,和他姐通过电话后,就来抓住我的衣服推来推去不放,最后公公来把她的手搬开我才走掉了。我老公回来还怪我去邻居家说,说我不去邻居家说他妈就不会找我吵闹。我问他是不是只允许他姐他妈去外面说是我不准他姐他侄儿进家,别人当到我说时我也只能承认,要我背这个黑冤头,要我掩盖事实真像?

这次他妈抓到我的衣服推来推去不放,只是他姐和姐夫来试探我家人的,如果我家人还不出面的话,下次他妈可能就要动手打我,而且我还不能还手,如果一还手说到哪里我都没理了。我真是有苦不能说、有冤无处伸呀!这样闹来闹去,我对我老公一点感情都没有了,我想退出这个家。但是我又舍不得女儿,我不能没有她,我生她时差点把命都丢了,如果离婚我想要小孩和房子,但是我们住的房子是他爸的名字,他姐家住的房子是他厂里的集资建房,是他的名字现在还没办产权证。但是他们签有合同,是他姐们付的钱,我不知道可不可以分到一点。 当时他姐们那房子也就是5万多元,他曾经给我说过当时也是他妈借给他姐们的钱付首付的,用他的工资按揭(已结束)。 请问如果离婚,我要小孩,房子可能判给我吗?(我们2007年1月20日才结婚的)

房产:
1、你现在住的房子由于是你丈夫父亲的名字取得房产证,因此,应被视为其父亲的个人财产;
2、单位的集资建房由于没有取得房产证,因此,按照购房合同,你老公具有合同项下的债权。如果能证明,该合同是在你们夫妻存续期间签订的,该债权应被视为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债权。
当然,你丈夫的姐姐支付的购房款,应视为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以上两点仅代表个人观点,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的理解存在差异。

3、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先要看子女的年龄,再看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子女,由法官综合判定。因此,现时还很难确定。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小孩2岁以下,判归女方。
2、房子你要不到,法、理、情,你都不不到。

额,看来是没机会了,